當前位置 : 申報通知 珠海市?關于開展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10-08 瀏覽量:1560 收藏
(一)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信息化模塊改造項目
按項目實際投資金額100%給予資金支持,支持總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本支持項目采用事前直接補助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分兩期撥付扶持資金。申報主體根據本申報指南完成項目申報核定流程后,我局確認項目實際支持資金總額。首期資金按照核定支持資金總額不超過80%撥付至申報單位。項目建成并經我局驗收通過后,我局將第二期資金(即剩余的支持資金)撥付至申報單位。至此,將項目核定的支持資金全部撥付完畢。
(二)跨境電商企業(yè)國際市場開拓項目
(1)根據申報單位在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統(tǒng)成功備案的全部店鋪在2020年支付給第三方跨境電商平臺的營銷成本費用,按不超過該營銷成本費用總額的50%,給予申報單位不超過15萬元的資金支持。
(2)以外幣結算的項目,按2020年12月31日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
(3)本項目支持資金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申報支持總金額超出200萬元時,各項目最終支持金額按照“項目擬支持金額×(本項目支持資金總額/擬支持資金總額)”的公式計算。
本項支持項目采取事后獎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核定支持金額一次性全額撥付至申報單位。
(三)智能物流項目
(1)按項目實際投資金額的50%,給予申報單位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
(2)本項目支持資金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申報支持總金額超出100萬元時,各項目最終支持金額按照“項目擬支持金額×(本項目支持資金總額/擬支持資金總額)”的公式計算。
本支持項目采取事后獎補的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核定扶持金額一次性全額撥付至項目承擔單位。
(四)人才培育項目
支持社會團體通過集中授課、參觀學習、交流對接等方式,為我市企業(yè)組織多層次跨境電商人才培訓課程。本項目通過政府采購,以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具體需求和服務內容根據政府采購管理規(guī)定,另行制定采購方案。本支持項目扶持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一、支持對象
2021年中央跨境電商資金支持依法在珠海注冊登記,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和社會團體。
二、專項條件
(一)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信息化模塊改造項目
(1)申報單位應具備實施申請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保障條件;
(2)申報單位能夠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珠??缇畴娚坦卜掌脚_(以下簡稱公服平臺)信息化模塊改造并實現下列目標:
a.基本解決我市跨境電商監(jiān)管作業(yè)場所X光機分揀線過機數據缺失的問題,提升跨境電商包裹通關時效性。
b.新增快件監(jiān)管統(tǒng)計功能,支持我市快件場所接入公服平臺,實現對我市快件業(yè)務數據統(tǒng)計。
c.提供風險預警功能,根據海關設定的風險參數實現“管得住、通得快”的監(jiān)管目標。
d.進一步提升我市跨境電商、快件統(tǒng)計能力,實現數據可視化分析功能。
(二)跨境電商企業(yè)國際市場開拓項目
(1)申報單位通過阿里速賣通(AliExpress)、亞馬遜(Amazon)、易貝(eBay)平臺開展跨境電商交易,且2020年度跨境電商核準交易額達500萬元(含)以上。
(2)申報單位以“9710”、“9810”和“0110”海關監(jiān)管方式代碼開展出口業(yè)務。其中,以報關單報關出口的,申報主體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境內發(fā)貨人”;以清單報關出口的,申報主體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申報清單》上的“收發(fā)貨人”。
(3)申報單位需登錄中國(珠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網址:http://www.zheport.com),點擊 “地方特色應用”下的“跨境電商統(tǒng)計監(jiān)測”圖標,進入“中國(珠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qū)綜合服務平臺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統(tǒng)”(以下簡稱“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統(tǒng)”),按要求完成店鋪和商品備案,并上傳相關數據,由系統(tǒng)自動認定產生企業(yè)2020年跨境電商核準金額(操作流程詳見附件3)。
(三)智能物流項目
(1)為珠海建設粵港澳跨境電商樞紐基地提供智能物流信息化解決方案,幫助往返珠海-香港、珠海-澳門的粵港、粵澳兩地貨車運輸跨境電商貨物提升調度效率。
(2)申報單位須為上述智能物流信息化項目建設單位,項目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建設并正常運營半年(含)以上,且目前為正常運營狀態(tài)。
(3)申報項目須積極參與標準化建設工作。
(四)人才培育項目
本項目通過政府采購,以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具體需求和服務內容根據政府采購管理規(guī)定,另行制定采購方案。
以下情況不予支持:
(一)申報主體在申報及上一年度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黑名單的不予支持;
(二)申報主體在申報及上一年度在經營活動中,如因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市場監(jiān)管、生態(tài)環(huán)境、稅務、海關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而受到行政處罰,且行政處罰事項屬《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規(guī)定中納入聽證適用范圍的不予支持。
(一)所有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申報材料封面(附件1);
2.申報資料目錄;
3.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2);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未三證合一的單位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以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企業(yè)信用報告(信用中國珠海網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單信用信息的記錄);
5.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項目期在珠海本地的納稅證明、社保繳納證明;
7.企業(yè)近3年內所獲得的國家、省、市、區(qū)級專項資金明細表(含金額、資金名稱、項目名稱);
8.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0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9.根據評審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申報具體項目需提交的材料
1.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信息化模塊改造項目
(1)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建設詳細需求方案,含項目建設功能,所需軟硬件設施,項目建設期限及建設計劃,資金來源和使用計劃,財政資金使用計劃及明細,預期效果等;
(2)由具備“軟件造價評估機構服務能力等級證書”資質的機構出具的信息化項目造價成本評估報告。
2.市場開拓和營銷項目
(1)從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統(tǒng)打印企業(yè)2020年跨境電商核準交易的證明;
(2)2020年中任意一份報關單證明材料,以多種海關監(jiān)管方式代碼申報出口的,需提供各監(jiān)管方式代碼對應的報關單;
(3)從統(tǒng)計監(jiān)測系統(tǒng)導出的備案店鋪列表;
(4)各備案店鋪支付給第三方平臺的費用匯總表(匯總表應包括但不限于國內企業(yè)名稱、平臺名稱、店鋪名稱、月度被平臺扣除的費用總額)(附件5);
(5)各備案店鋪后臺顯示的月度被第三方平臺扣除的費用賬單截圖;
(6)備案店鋪收款賬戶資金流向申報單位的證明材料。
3.智能物流建設項目
(1)項目介紹材料,包括項目建設內容、操作說明(圖文形式)、社會經濟效益分析、投入資金總額等。
(2)往返珠海-香港、珠海-澳門的粵港、粵澳兩地貨車運輸跨境電商貨物調度效率提升佐證材料。
(3)申報項目積極參與標準化建設證明材料。
(4)《項目資金投入明細表》(附件4)及相關佐證材料。資金有效投入時間范圍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以發(fā)票時間為準)。有效投入包括:項目研發(fā)成本(研發(fā)人員工資或外包服務費,其中研發(fā)人員包括在企業(yè)所申報的項目中從事系統(tǒng)開發(fā)、測試、需求、設計、運維、推廣、售后等工作的相關人員);系統(tǒng)宣傳推廣費用;固定資產費用(包括系統(tǒng)購置費用、服務器、電腦及周邊設備等);系統(tǒng)運營維護費用。投資費用不包括間接開支,如土地、辦公樓、宿舍、辦公、裝修、接待、車油等費用。
(5)會計師事務所根據《項目資金投入明細表》出具的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審計報告中需明確申報項目實際已投入資金總額。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5日下午17:00(含線上申報及退回修改、紙質材料寄遞時間)
(一)項目申報
1.網上申報及申報時間。申報企業(yè)登陸珠海市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網址:https://113.106.103.75/#/home),申報企業(yè)按珠海市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企業(yè)使用手冊(詳見附件9)指引進行注冊,注冊登錄后,按要求填寫《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請表》,并根據所申報項目類型上傳材料。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10月24日23:00(包括預審不合格重新提交資料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2.網上預審。我局對申報項目進行預審,企業(yè)須自行登錄申報平臺查詢預審結果,預審不合格的項目可在預審期限內修改補充資料后重新提交。
3.提交書面材料。網上預審合格后,企業(yè)從申報系統(tǒng)下載打印申請表及通知要求所有材料,申報材料按順序依次編排并A4紙張雙面打印、膠裝成冊一式3份,加蓋企業(yè)公章。紙質材料在2021年10月25日17:00前報送到市商務局貿易服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區(qū)人民東路125號工商大廈16樓西座1602室)。
(二)項目評審
市商務局對申報材料進行線下復審,按政府購買服務的有關規(guī)定委托第三方開展項目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擬定資金使用方案。資金使用方案征集有關部門意見,經市商務局黨組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集體審議后,在市商務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三)資金審核與撥付
市商務局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申報項目報市政府審核,市政府批復同意后,由市商務局下達專項資金撥付通知,按資金撥付流程將資金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
聯系人及電話:譚惠儀,聯系電話:2605685
關于開展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經濟功能區(qū))商務主管部門,各商(協)會,各有關企業(yè):
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印發(fā)〈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4〕36號)、《財政部 商務部關于2021年度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財行〔2021〕183號)以及《珠海市內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珠商〔2019〕368號)相關規(guī)定,為推動珠??缇畴娮由虅站C合試驗區(qū)建設,現開展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按《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報指南》(附件)要求準備申報資料。
二、申報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5日下午17:00(含線上申報及退回修改、紙質材料寄遞時間),逾期不再受理。
三、紙質申報材料請報送至香洲區(qū)人民東路125號工商大廈主樓西座1602室。
珠海市商務局
2021年 10月8日
(聯系人及電話:譚惠儀,聯系電話:2605685)
附件:中央財政2021年度外經貿發(fā)展專項資金(跨境電子商務事項)申報指南
原文鏈接:
http://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006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