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科技項目 廣東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聯合基金(海上風電聯合基金項目)
2024年度海上風電聯合基金設立“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兩類,各類型項目申報條件如下:
(一)重點項目
項目資助強度為100萬元/項,實施周期4年,經費事前資助。
(二)面上項目
項目資助強度為30萬元/項,實施周期3年,經費事前資助。
2024年度海上風電聯合基金設立“重點項目”和“面上項目”兩類,各類型項目申報條件如下:
(一)重點項目
重點項目主要支持圍繞海上風電產業(yè)前沿及“卡脖子”技術領域的關鍵科學問題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注重問題和應用需求導向,爭取在重點方向上取得突破。
1.申請人條件
(1)應為廣東省內省基金依托單位的全職在崗人員或雙聘人員(須在系統(tǒng)上傳本人在依托單位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在職證明等材料),其中雙聘人員應保障聘期內有充足時間完成項目組織實施。
(2)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
(3)主持過省部級及以上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需在系統(tǒng)上傳項目合同書、任務書或結題批復件等)。鼓勵和支持海外歸國人員牽頭申報項目,具有承擔境外相應科研項目經歷的視同符合本條要求。
(4)無在研主持的省重點領域研發(fā)計劃項目、省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省基金重點項目、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和研究團隊項目。
(5)符合本通知第三項申報有關要求。
2預期成果要求
在重點科學問題研究上取得突破,有力支撐海上風電重點領域、方向的關鍵核心技術發(fā)展;研究團隊在國內外影響力、競爭力明顯提升;公開發(fā)表高質量論文(以標注基金項目為準)或申請發(fā)明專利合計不少于2篇(件)。鼓勵在專著出版、標準規(guī)范、人才培養(yǎng)、專利應用、成果轉化等方面形成多樣化研究成果。
(二)面上項目
面上項目主要支持圍繞海上風電產業(yè)若干關鍵技術領域開展創(chuàng)新性研究,注重人才、團隊培養(yǎng),為海上風電產業(yè)未來發(fā)展和技術突破提供基礎支撐。
1.申請人條件
(1)應為廣東省內省基金依托單位的全職在崗人員或雙聘人員(須在系統(tǒng)上傳本人在依托單位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在職證明等材料),其中雙聘人員應保障聘期內有充足時間完成項目組織實施。
(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
(3)在站博士后可以申請面上項目,但應合理安排研究時間,保障項目順利實施。
(4)無在研主持的省重點領域研發(fā)計劃項目、省基礎研究重大項目,省基金重點項目、重大基礎研究培育項目和研究團隊項目。
(5)符合本通知第三項申報有關要求。
2.預期成果要求
申請人獨立開展科學研究和帶團隊的能力明顯提升,公開發(fā)表具有較高學術質量的論文(以標注基金項目為準)不少于1篇或申請相關發(fā)明專利不少于1件。鼓勵在專著出版、標準規(guī)范、人才培養(yǎng)、專利應用、成果轉化等方面形成多樣化研究成果。
2024年7月12日~8月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