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科技項目 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fā)展專項資金項目(《廣東知識產權》內部刊物編輯出版發(fā)行)
(一)申報主體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服務機構。
(二)申報單位應未被列入國家、省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過去3年內在申報和承擔省級知識產權項目中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例如項目驗收不通過等)。
(三)具有較強專業(yè)能力。擁有知識產權專家供稿、參與政策研究等服務資源,至少有3位熟悉知識產權的工作人員投入到本項目,有知識產權領域編輯出版、政策研究經驗,已形成高質量研究成果并獲省級以上(含省級)部門采用。
(一)《2024年度〈廣東知識產權〉內部刊物編輯出版發(fā)行項目申報書》;
(二)機構法人資格證書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三)能佐證申報書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單位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本通知印發(fā)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17:00
1.在線申報主體首次進入申報平臺,點擊注冊按鈕進行注冊,注冊完成后點擊登錄按鈕進行登錄。
2.登錄完成后,填寫完善單位和管理員的基本信息。
3.申報主體在進入系統(tǒng)后在申報頁面中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附件,即可完成申報。
4.完成線上申報后,請將申報材料紙件(5份)及電子件(可編輯版word及蓋章掃描PDF版)報送至省市場監(jiān)管局相關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