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科技項目 廣州市品牌社會組織培育申報
廣州市、區(qū)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成立的,具備以下條件的社會組織均可申報:
(一)取得符合GB 32100規(guī)定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二)登記注冊時間不少于五年;
(三)取得4A或5A評估等級并在有效期內;
(四)未被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五)最近三年內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yè)處分;
(六)未發(fā)生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情形。
(一)《廣州市品牌社會組織培育申報書》(見附件1);
(二)登記管理機關核發(fā)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024年4月15日至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