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申報通知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8-11-27 瀏覽量:13834 收藏
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fā)表,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含創(chuàng)新團隊)的完成人。
3.2017年度、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
4.經(jīng)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受理公示后提交評審但未授獎的相關項目技術內(nèi)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
5.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6.專用項目應當是提名前相關內(nèi)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應的定密文件。
(一)專家提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人(組織)。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可聯(lián)合提名1人(組織)。
2.國家自然科學獎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個項目。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聯(lián)合提名1個項目。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項目。
3.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個項目。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一等獎及以上)第一完成人:3人可聯(lián)合提名1個通用項目。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國家技術發(fā)明獎通用項目。
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
提名專家每人每年度獨立或與他人聯(lián)合提名的國家科學技術獎限1項,聯(lián)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nèi)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yè)(二級學科)內(nèi)提名。3名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
(二)單位提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提名數(shù)量不限。請注重提名仍在一線工作的杰出科學技術專家。
2.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堅持優(yōu)中選優(yōu),原則上提名數(shù)量不限。各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提名本學科、本行業(yè)、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優(yōu)秀項目。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提名數(shù)量不限。請注重提名學術水平高、國際影響大,對我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有重要推動作用且長期友好的外國人或組織。
(一)專家提名
紙質(zhì)提名書原件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不要另加封皮,由責任提名專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員報送我辦。
(二)單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發(fā)函要求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等提名單位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廳發(fā)文,國務院各部門和直屬機構等提名單位應是部發(fā)文,社會力量設獎的提名單位應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提名單位報送的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內(nèi)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提名項目數(shù)量和匯總表(附件3);⑵紙質(zhì)提名書原件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不要另加封皮;⑶專用項目還須提交提名書及匯總表的電子版,按提名單位統(tǒng)一刻錄在1張光盤上。
(三)其他情況
1.最高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如參與過涉密項目的研究,需候選人所在單位或有權審批項目密級的相關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提名材料脫密審查證明,并加蓋公章。該脫密審查證明隨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2.對于通用項目,如提名書項目名稱與公布名填寫不一致,提名單位應在提名函中說明。
3.專用項目須由專人報送我辦。
4.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還需附2套科普作品。
5.提名單位、專家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附件4),詳細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提名單位公章或提名專家簽名。
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31日
1.提名申請
專家提名前,由責任提名專家通過本人電郵向我辦提出申請,并同時抄送其他提名專家和項目聯(lián)系人。申請格式見附件2,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專家提名申請表——獎種——所有提名專家姓名”。
單位提名前,通過電郵向我辦提出申請(專用項目需書面報送我辦專項獎勵處),申請格式見附件3,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單位提名申請表——提名單位名稱”。
我辦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nèi)回復提名者。經(jīng)審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我辦發(fā)送提名號和密碼。
申請截至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2.提名公示
提名單位應通過網(wǎng)絡或書面進行公示,同時,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nèi)容需按照《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可在我辦網(wǎng)站www.nosta.gov.cn下載)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jīng)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公示情況需在網(wǎng)絡提名截止前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專用項目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我辦專項獎勵處。
張 震 010-68598485(通用項目)
陳 陽 010-68598465(通用項目)
劉劍瀟 010-68511819(專用項目)
李慧琦 010-68511852(創(chuàng)新團隊)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專家:
根據(jù)《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的方案》(國辦函﹝2017﹞55號)的精神,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附件1)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專家提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人(組織)。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可聯(lián)合提名1人(組織)。
2.國家自然科學獎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個項目。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聯(lián)合提名1個項目。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項目。
3.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可提名1個項目。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一等獎及以上)第一完成人:3人可聯(lián)合提名1個通用項目。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國家技術發(fā)明獎通用項目。
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
提名專家每人每年度獨立或與他人聯(lián)合提名的國家科學技術獎限1項,聯(lián)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nèi)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yè)(二級學科)內(nèi)提名。3名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
(二)單位提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
提名數(shù)量不限。請注重提名仍在一線工作的杰出科學技術專家。
2.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堅持優(yōu)中選優(yōu),原則上提名數(shù)量不限。各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提名本學科、本行業(yè)、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優(yōu)秀項目。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提名數(shù)量不限。請注重提名學術水平高、國際影響大,對我國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有重要推動作用且長期友好的外國人或組織。
(三)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fā)表,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含創(chuàng)新團隊)的完成人。
3.2017年度、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
4.經(jīng)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受理公示后提交評審但未授獎的相關項目技術內(nèi)容不得提名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
5.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6.專用項目應當是提名前相關內(nèi)容已定密,并需提供相應的定密文件。
(四)提名程序
1.提名申請
專家提名前,由責任提名專家通過本人電郵向我辦提出申請,并同時抄送其他提名專家和項目聯(lián)系人。申請格式見附件2,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專家提名申請表——獎種——所有提名專家姓名”。
單位提名前,通過電郵向我辦提出申請(專用項目需書面報送我辦專項獎勵處),申請格式見附件3,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單位提名申請表——提名單位名稱”。
我辦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nèi)回復提名者。經(jīng)審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由我辦發(fā)送提名號和密碼。
申請截至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2.提名公示
提名單位應通過網(wǎng)絡或書面進行公示,同時,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nèi)容需按照《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可在我辦網(wǎng)站www.nosta.gov.cn下載)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jīng)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公示情況需在網(wǎng)絡提名截止前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專用項目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我辦專項獎勵處。
二、提名書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jù),請?zhí)崦麊挝?、專家按照?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創(chuàng)新和應用情況強調(diào)客觀佐證材料,強化誠信承諾,加大抽查核查力度。
通用項目可以于2018年12月10日起憑提名號和密碼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管理平臺,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提交。專用項目需通過單機版提名系統(tǒng)填寫(2018年12月31日前聯(lián)系我辦專項獎勵處獲取),不得通過網(wǎng)絡填寫和提名。
三、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請?zhí)崦麊挝?、專家按?guī)定做好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材料的審核、報送工作。
(一)專家提名
紙質(zhì)提名書原件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不要另加封皮,由責任提名專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員報送我辦。
(二)單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發(fā)函要求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等提名單位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廳發(fā)文,國務院各部門和直屬機構等提名單位應是部發(fā)文,社會力量設獎的提名單位應由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提名單位報送的材料包括:⑴提名函1份,內(nèi)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提名項目數(shù)量和匯總表(附件3);⑵紙質(zhì)提名書原件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不要另加封皮;⑶專用項目還須提交提名書及匯總表的電子版,按提名單位統(tǒng)一刻錄在1張光盤上。
(三)其他情況
1.最高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如參與過涉密項目的研究,需候選人所在單位或有權審批項目密級的相關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提名材料脫密審查證明,并加蓋公章。該脫密審查證明隨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2.對于通用項目,如提名書項目名稱與公布名填寫不一致,提名單位應在提名函中說明。
3.專用項目須由專人報送我辦。
4.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還需附2套科普作品。
5.提名單位、專家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附件4),詳細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提名單位公章或提名專家簽名。
四、提名時間要求
(一)網(wǎng)絡提名截止時間
為了保障網(wǎng)絡提名工作的順利進行,我辦分類確定各提名單位、專家網(wǎng)絡提名截止時間,請積極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特別行政區(qū)、計劃單列市,2019年1月21日中午12:00截止。
2.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事業(yè)單位,2019年1月22日中午12:00截止。
3.協(xié)會、學會等其他提名單位,提名專家,2019年1月23日中午12:00截止。
(二)提名材料報送時間
2019年1月24日至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詢電話及聯(lián)系方式
張 震 010-68598485(通用項目)
陳 陽 010-68598465(通用項目)
劉劍瀟 010-68511819(專用項目)
李慧琦 010-68511852(創(chuàng)新團隊)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54號
收 件 人: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信息處(請注明“提名材料”)
郵政編碼:100045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原文鏈接:
http://www.most.gov.cn/tztg/201811/t20181130_1439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