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申報通知 關于2023年度重慶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4-01-15 瀏覽量:2081 收藏
(一)提名者資格
市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分為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不受理自薦。
1.專家提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第一完成人、重慶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獲獎者。
以上每人可提名1項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專家即為責任專家。
(2)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項目第一完成人、重慶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第一完成人。
以上至少2人聯(lián)合可提名1項市科學技術獎。列第一位的專家為責任專家,責任專家須為在渝工作的專家。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作為提名人的,年齡不超過75歲(194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4)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提名專家不超過1人。
(5)專家應提名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yè)領域的項目。當提名項目出現(xiàn)異議時,責任專家應協(xié)助處理。項目公示時應同時公布提名專家信息。
2.單位提名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區(qū)縣(自治縣)、兩江新區(qū)、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qū)、萬盛經(jīng)開區(qū)或其授權的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經(jīng)市科技局認定具有提名資格的國有大中型企業(yè)、全市性專業(yè)學會和行業(yè)協(xié)會(聯(lián)合會)等單位,負責提名本部門、本轄區(qū)、本系統(tǒng)的優(yōu)秀項目,數(shù)量不限。
(二)被提名項目(人選)的條件
被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為重慶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人選,提名年度應在渝工作且連續(xù)在渝工作時間應不少于2年。
2.提名自然科學獎項目,所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fā)表;提名技術發(fā)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整體技術應用。
3.提名自然科學獎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主要學術思想應由完成人提出并署名。提名技術發(fā)明獎項目的核心技術,必須取得授權知識產權,前三完成人須是授權發(fā)明專利的發(fā)明人,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4.提名項目所列論文專著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為國外單位的,不得作為市科學技術獎所有獎種評審的代表性論文、專著。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含基金計劃)支持的項目,應當提供結題驗收證明。
5.被提名項目所使用的成果應為非涉密項目且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代表性論文、專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主編或副主編)、發(fā)明專利的發(fā)明人、專利權人、成果登記以及成果評價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項目完成人的,以及論文署名第一的單位、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成果登記以及成果評價中所列的完成單位未列入項目主要完成單位的,必須征得本人或單位同意。
6.提名項目所含技術內容(包括發(fā)現(xiàn)點、發(fā)明點、創(chuàng)新點及其專利和論文等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科學技術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同一技術內容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復提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同一技術內容2021年度、2022年度連續(xù)兩年參加評審未予授獎的,須間隔一年提名。
7.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被提名為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者(含科技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技進步獎、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獎、國際科技合作獎)。
8.第一完成單位須為在重慶注冊的組織,項目應主要在重慶完成或者在重慶應用。
9.外國人作為市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完成人被提名的,須長期對華友好,且受聘于中國國內單位連續(xù)從事科研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1.提名函1份。提名單位應以正式公函報送,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提名項目數(shù)量和匯總表等。提名單位(專家)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詳細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提名單位公章或由提名專家簽名。
2.書面提名書1份。書面提名書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左側裝訂,首頁無須另加封面,原則上雙面打印,不超過50頁??萍歼M步獎科學技術普及類項目需另附科普作品原件1套。
提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24年1月22日12時,提名截止時間為2月28日12時,逾期不再接收上傳數(shù)據(jù)。
1.提名申請
具有提名資格的單位(專家)通過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平臺提名系統(tǒng)(簡稱提名系統(tǒng),http://kjjl.csti.cn)進行提名。
(1)提名單位的提名號沿用提名系統(tǒng)原賬號;
(2)專家提名前,需由提名責任專家向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開通提名號。提名號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7日12時,逾期不予受理;
(3)項目完成單位的被提名號向本項目提名單位(專家)申請。
(4)提名單位(專家)應明確提名等級,正式提交后不允許調整等級。
2.提名公示
提名的項目應進行提名公示。
(1)提名單位應在本地區(qū)、本部門(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
(2)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在其工作單位進行公示。項目主要完成人完成單位和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完成單位和工作單位均需公示并蓋章。工作單位是國外單位的,可以不蓋章,但需公示。
(3)公示內容須按照《2023年度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的要求,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jīng)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
(4)提名單位(專家)須將公示情況報告上傳至提名系統(tǒng)。
關于2023年度重慶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專家:
根據(jù)《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3年度重慶市科學技術獎(簡稱“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圍
本年度提名市科學技術獎的范圍包括科技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技進步獎、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獎、國際科技合作獎。
二、提名資格及要求
(一)提名者資格
市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分為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不受理自薦。
1.專家提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第一完成人、重慶市科技突出貢獻獎獲獎者。
以上每人可提名1項市科學技術獎。提名專家即為責任專家。
(2)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項目第一完成人、重慶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第一完成人。
以上至少2人聯(lián)合可提名1項市科學技術獎。列第一位的專家為責任專家,責任專家須為在渝工作的專家。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作為提名人的,年齡不超過75歲(194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4)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提名專家不超過1人。
(5)專家應提名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yè)領域的項目。當提名項目出現(xiàn)異議時,責任專家應協(xié)助處理。項目公示時應同時公布提名專家信息。
2.單位提名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區(qū)縣(自治縣)、兩江新區(qū)、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qū)、萬盛經(jīng)開區(qū)或其授權的科學技術行政部門,經(jīng)市科技局認定具有提名資格的國有大中型企業(yè)、全市性專業(yè)學會和行業(yè)協(xié)會(聯(lián)合會)等單位,負責提名本部門、本轄區(qū)、本系統(tǒng)的優(yōu)秀項目,數(shù)量不限。
(二)被提名項目(人選)的條件
被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
1.被提名為重慶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人選,提名年度應在渝工作且連續(xù)在渝工作時間應不少于2年。
2.提名自然科學獎項目,所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fā)表;提名技術發(fā)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整體技術應用。
3.提名自然科學獎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主要學術思想應由完成人提出并署名。提名技術發(fā)明獎項目的核心技術,必須取得授權知識產權,前三完成人須是授權發(fā)明專利的發(fā)明人,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
4.提名項目所列論文專著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論文專著署名第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為國外單位的,不得作為市科學技術獎所有獎種評審的代表性論文、專著。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含基金計劃)支持的項目,應當提供結題驗收證明。
5.被提名項目所使用的成果應為非涉密項目且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代表性論文、專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主編或副主編)、發(fā)明專利的發(fā)明人、專利權人、成果登記以及成果評價中所列的完成人未列入項目完成人的,以及論文署名第一的單位、知識產權的權利人、成果登記以及成果評價中所列的完成單位未列入項目主要完成單位的,必須征得本人或單位同意。
6.提名項目所含技術內容(包括發(fā)現(xiàn)點、發(fā)明點、創(chuàng)新點及其專利和論文等支撐材料)應未在國家科學技術獎、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使用過。同一技術內容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復提名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同一技術內容2021年度、2022年度連續(xù)兩年參加評審未予授獎的,須間隔一年提名。
7.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的完成人被提名為市科學技術獎的候選者(含科技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技進步獎、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獎、國際科技合作獎)。
8.第一完成單位須為在重慶注冊的組織,項目應主要在重慶完成或者在重慶應用。
9.外國人作為市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完成人被提名的,須長期對華友好,且受聘于中國國內單位連續(xù)從事科研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在華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三)提名程序
1.提名申請
具有提名資格的單位(專家)通過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yè)務平臺提名系統(tǒng)(簡稱提名系統(tǒng),http://kjjl.csti.cn)進行提名。
(1)提名單位的提名號沿用提名系統(tǒng)原賬號;
(2)專家提名前,需由提名責任專家向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開通提名號。提名號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7日12時,逾期不予受理;
(3)項目完成單位的被提名號向本項目提名單位(專家)申請。
(4)提名單位(專家)應明確提名等級,正式提交后不允許調整等級。
2.提名公示
提名的項目應進行提名公示。
(1)提名單位應在本地區(qū)、本部門(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
(2)提名單位(專家)應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在其工作單位進行公示。項目主要完成人完成單位和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完成單位和工作單位均需公示并蓋章。工作單位是國外單位的,可以不蓋章,但需公示。
(3)公示內容須按照《2023年度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的要求,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jīng)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
(4)提名單位(專家)須將公示情況報告上傳至提名系統(tǒng)。
三、提名材料及報送
(一)提名書填寫
提名書是市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jù),提名單位(專家)應仔細閱讀各類提名書填報說明和系統(tǒng)使用說明,登錄提名系統(tǒng),在線填寫、提交提名書(含附件)。提交前認真按照形式審查要求審查。
(二)提名材料
1.提名函1份。提名單位應以正式公函報送,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提名項目數(shù)量和匯總表等。提名單位(專家)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詳細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提名單位公章或由提名專家簽名。
2.書面提名書1份。書面提名書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左側裝訂,首頁無須另加封面,原則上雙面打印,不超過50頁??萍歼M步獎科學技術普及類項目需另附科普作品原件1套。
(三)材料要求
1.不同獎勵類別的項目采用不同格式的提名書,請按照《2023年度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準確、完整、真實填寫,主件為系統(tǒng)正式版打印件,附件可以是掃描打印件或復印件,紙質件與電子件的內容須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刪減。
2.提名書不得涉及保密內容。
3.應準確填寫主要完成人在該項目中的工作量和所做貢獻,注明完成人所做貢獻與相關附件材料的關聯(lián)關系,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佐證。
4.未作為主要完成人的相關人員均應簽署知情同意書,隨附件材料同時提交。
四、提名時間
1.提名系統(tǒng)開通時間為2024年1月22日12時,提名截止時間為2月28日12時,逾期不再接收上傳數(shù)據(jù)。
2.提名函及紙質提名書于2024年3月1日18時前送達重慶市科學技術局成果轉化與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處。(重慶市渝北區(qū)新溉大道2號重慶生產力大廈1512室,郵政編碼:401147,注明:提名材料)。
五、聯(lián)系方式
政策業(yè)務咨詢:023-67516529,023-67512538
系統(tǒng)技術支持:17623080068
重慶市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2024年1月12日???
原文鏈接:
http://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401/t20240112_12817568.html